木制家具出口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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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木制家具出口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 |
目前,出口木制品、木家具的检验检疫类别为P/Q,报检产品监管的重心仍集中在传统的检疫性项目(有害生物、禁止进境物、活虫、土壤、种子等)上,未向注重商品检验监管的安全、卫生、环保项目转移,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的控制仅体现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年审中。可见,企业作为质量责任第一人,亟需建立一套自我把关、有效保障产品质量的管理体系。
为了加强对木制品、木家具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的管理,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市场对木制品、木家具产品质量日益提高的标准和要求,相关企业必须结合《有关国家和地区木制品、家具产品甲醛、重金属、阻燃等项目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和《进出口家具检验规程》及输入国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所有出口木家具所涉及到的安全、卫生、环保项目进行制度化管理,并在日常工作中重视以下几方面内容: 确保标准及时收集 近几年,发达国家经常变化技术标准使得相关企业的产品出口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作为木制品、木家具出口企业一定要及时收集最新标准。要确定主管收集标准的部门(贸易部或品管部),灵活采取收集方法(通过客户、互联网、官方网站等),建立档案,并及时对标准进行更新,确保出口产品符合输入国的要求。 确保培训到位 培训是知识更新和提高员工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企业需有效运行ISO9000质量体系,对每年年末或年初的人员培训做出计划。木制品、木家具出口企业,应将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学习纳入培训计划中,使相关人员尤其是采购人员、质检人员及时了解到最新的要求和基本判定方法,以此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把好采购关 企业应结合采购控制环节,将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加入到供应商评价选择体系中。 具体做法:一是优先选择有相关认证的规范企业,比如通过ISO9000及ISO14000认证等;二是选择一些国际国内的知名品牌;三是对于没有相关认证的企业,要求采购人员必须实地考察,并要求供货方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把好检验关 要通过建立有效的质量检验把关制度确保质量部门协同业务部对订单原辅料所可能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风险分析。如,所有非实木类木制品、木家具,必须进行甲醛释放量的检测;涉及软体家具的产品要进行防火阻燃检测;使用油漆的要进行重金属检测等。 并在检验过程中做到以下几个注意点:一是了解分析单个合同的进口国法律法规以及贸易合同中检测项目及标准,合同签订部门应要求签约方注明安全项目的要求;二是抽取代表性样品送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三是对达不到要求的成品坚决把住出厂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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